太陽光電

Solar Energy

讓每一座電廠
都獲得最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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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上架前

確認電廠皆建置完成
降低會員認購風險

太陽能電廠從申請建置到開始計算電費收入,大多需半年以上,投入資金者除等待外,建置期間也有不確定性風險。為避免此狀況,我們平台所開放認購的電廠皆已建置完成並與台電聯網(電費計費起算點),讓資金投入時就能開始計算電費收入。

高規格標準 驗收電廠

要抵禦風災與確保發電效能,最關鍵的是施工品質,這必須經由高規格標準的驗收。所有上架電廠,均由寶固嚴謹驗收,包含螺絲是否鎖緊、發電效能是否符合預期等數十項標準,讓電廠能妥善營運20年。

電廠上架後

專責維運團隊 把關風險

電廠所上架之案件從案場評估、協力廠商選擇、案場施工、驗收與電廠維護…等諸多環節,一套嚴謹的管理規範,要求員工、廠商夥伴確切執行,為認購者把關風險。

設備投保產險 有保障

每一座電廠皆會與保險公司每年簽立一年期之電子設備保險合約,當發生保險事故時,能夠迅速依保險公司條款取得理賠及修復,讓電廠可以繼續售電,為認購者創造電費收入。

科技監控發電效能 有品質

採用科技監控掌握設備發電狀況,檢視所有設備是否正常運作;為維持設備之發電效能,太陽能板必須定期做清洗,也須積極深化對原材料的設計能力,確保太陽能電廠的能效表現。

完善的資金管理流程

值得信賴的金融服務必須有嚴謹的作業程序,所有的交易金流,均由寶固開立專戶管理,紀錄完整且透明。我們也會在確認所有合約要件被滿足後,才會將交易款項撥付給電廠出售人,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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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列表

桃園大溪區 屋頂型
(光電+綠憑+躉售+自用)

新北雙溪區 屋頂型
(光電+儲能+充電樁)

台南關廟區 地面型

屏東潮州鎮 地面型

台南麻豆區 地面型

台南官田區 地面型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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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

大多數的太陽光電模組產品保固期都長達20年,依據目前的技術水準,原則上 20 年之後都能保有超過 80% 的發電效能。直流電轉交流電的變流器產品的保固期,則平均為 5 年左右。

為維持設備之發電效能,仍必須定期做清洗;部分附屬設備也需定期更換;並定期監控設備發電狀況,適時排除異常狀況以確保發電效能。(長期維運品質對收益影響很大。認購寶固電廠後,將委由寶固進行維運管理,由寶固專屬的維運團隊為您服務。)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運轉時並不會產生噪音。發電設備主要由模組與變流器組成:由於模組輸出為直流電,並不會衍生高頻幅射問題。而設備整體產生的磁場強度相當於電腦等一般家用電器,除了符合國際電磁波干擾與相容規範(如 EN 61000-6-2 與 EN 61000-6-3),也遠低於環保署所訂的環境建議值,故運轉時並無電磁波危害人體之疑慮。

太陽能板由支架系統固定,所有結構均經過結構技師簽證,授應力強度保證可承受颱風等級的強度。

寶固從太陽能電廠的施工及驗收開始把關,另有為電廠投保產險,產險範圍涵蓋天災(颱風、暴風、洪水、閃電、地震…)、人禍(罷工、暴動、民眾騷擾、竊盜…)、火災…等,當有損害發生時,如果屬保險事故,則會由保險公司理賠。

太陽光電模組表面若有太多落塵,將影響發電效率,若有鳥屎沾黏,長期下來更有可能造成效率衰退。其實太陽光電模組傾斜鋪設,原本就有利用雨水自潔的功能。但除此之外,還是建議設置者每隔 1、2 個月就噴灑清水稍微清洗,清除灰塵、鳥屎、樹葉或蜘蛛網等,維持設備發電效率。

系統設置

目前市面上的每瓩系統單價約為 42,700 至 59,100 元,但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安裝費用還是會依據設置容量、所選用材料、安裝工法、施工難易度,以及是否需要額外的服務等而有所差異。

必須確定是合法建築,並有房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薄騰本。

設備申請人若非士地所有權人,屋頂型應檢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使用的證明文,,地面型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使用證明文件

如合法建築物屋頂有違章建築者,應先填具「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場址之達章建築證詢表」,向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確認該太陽光電設備之設置類型及其得否設置,經確認並取得「違章建築證詢表」後,應檢附該「違章建築證詢表」、「建物使用說明文件」(若無建物登記騰本,得以使用執照暫代),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所訂應檢附之文件,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備案。

「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是指與電力系統併聯運轉,並且傳送部分或全部電能給台電公司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聯型設備輸出之併接點可能位於用戶所有之內線、或位在台電公司新設之外線,取決於設置者使用電能的模式與收購類型。

電力收購

發展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各國普遍做為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對策之一,為加速太陽光電再生能源的設置能夠普及,經濟部能源局制訂了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躉購制度 / Feed-in Tariff),以補助之精神提供固定優惠費率,保障收購再生能源所生產之電力二十年。

設置者在台電公司的契約收購年限到期後,大致有 2 種選擇:

1、繼續與台電公司簽約售電,但收購期間改為 5 年一約,費率則以台電公司當年度公告的迴避成本為準。

2、隨著技術與市場條件成熟,可加裝儲電設備,自己發電自己用。

依據 98 年 7 月 8 日公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除非當地饋線不足或有相當障礙、並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無法併聯,否則如果發電設備一切符合設置相關規定,台電公司身為經營電力網之電業,是有義務予以併聯並簽約躉購的。

依據合約,台電公司將於太陽能設備完成「併聯試運轉」及「設備登記後」,開始收購電力並支付電費給售電者。寶固電廠所有的電廠皆是已跟台電完成併聯、開始計算電費後,才會開放認購。售電日早於您的認購日,讓您資金不閒置。

依該專案相關合約,依各認購者所擁有之太陽能板按比例扣除必要費用後(如屋頂租金、保險費用、委託管理費、維護保養費與市集服務費等),再按比例分配扣除後之售電收入。因台電公司、金融機構與寶固電廠之作業,計算電費日期與電廠分配售電收入日期會有時間差。 舉例:當期售電收入31,000元,必要費用10,000元;設備共有太陽能板200片,認購者小寶擁有10片。則認購者小寶當期可分配到1,050元=(31,000-10,000)÷200*10)。

自然人(認購者)如屬無其他銷售行為且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售電收入(未扣除相關費用)未達8萬元者,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課徵營業稅,受委託管理者將於付款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予自然人(認購者),並由自然人(認購者)按營利所得申報繳納個人綜所稅。惟若不符合免辦理營業登記規定者,自然人(認購者)仍應辦理營業登記,並參照獨資組織之課稅規定辦理。

會員完成認購且專案銷售成功後,會員可以將所購買之太陽能板轉讓給他人。惟受讓人應加入VIP會員,並充分了解專案內容及轉讓標的,且同意專案內容及相關契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配合本平台之相關作業要求,以書面簽署本平台之轉讓通知書且提供簽署完成之通知書正本予本平台,並由本平台進行本件會員、文件及資料之確認。本平台將於審核確認後才調整代收付對象,以保障轉讓人與受讓人之權利。如未依本平台之流程或債權債務合約之約定進行者,本平台不受拘束亦不負擔任何責任或損害賠償,概由轉讓人與受讓人自行負責。